林风眠
    
 

    1972年 (壬子)73岁,12月,被“教育释放”。

    1968年 (戊申)69岁,8月26日,被拘留在第一看守所。 1966年 (丙午)67岁,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亲手将大量作品浸成纸浆毁掉。9月2日,被抄家。 1964年 (甲辰)65岁,中央文委在香港举行“林风眠绘画展览”。

    1963年 (癸卯)64岁,“林风眠画展”在中央美术学院陈列馆展出。

    1962年 (壬寅)63岁,12月,中国美术家协会上海分会在上海市美术展览馆举办“林风眠画展”。

    1961年 (辛丑)62岁,7月,“上海花鸟画展”展出4幅作品,随后赴京展览。 1960年 (庚子)61岁,7月,赴北京参加第三届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上海分会副主席。

    1958年 (戊戌)59岁,编著《印象派的绘画》一书,由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

    1957年 (丁酉)58岁,12月,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林风眠画辑》。

    1956年 (丙申)57岁夫人、女儿、女婿获准离沪出国,定居巴西。被上海中国画院筹备委员会聘为画师。 1954年 (甲午)55岁被安排为上海市政府委员,每月领取80元人民币(后改为100元),生活有所改善。 1953年 (癸巳)54岁,出席第二届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

    1952年 (壬辰)53岁,正式辞去杭州教职。生活困难,忍痛卖掉珍贵画册。 1951年 (辛卯)52岁,学校批判“新派画小集团”,林风眠再次受到指责。其时,家人已迁到上海,遂托病返上海家中,专心绘画。

    1949年 (己丑)50岁,5月3日,再次被解聘。两个月后,重新被聘为教授。

    1948年 (戊子)49岁,暑期后,复聘为杭州艺专教授,主持“林风眠画室”。 1947年 (丁亥)48岁,暑期前被杭州艺专解聘。

    1946年 (丙戌)47岁,5月,由重庆返沪,与家人团聚。继续执教于杭州艺专。在上海法文协会举行个人画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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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袁凤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