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学生记者 陈志颖 2004年03月25日 报道)
3月20日,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对许阳光同学“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表彰,授予许阳光“见义勇为奖”奖章,同时给予2000元现金的物质奖励。
研究生院决定向全校师生宣传许阳光同学的先进事迹,并号召全校学生向许阳光同学学习。激励大家扬正气,树新风,争做新时代高素质、敢于坚持正义的高层次人才。
许阳光是我校理学院01级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河北籍贯。他平时学习非常刻苦,在校期间曾发表论文三篇。2003年6月,导师派他到农业部药检所进行毕业论文实验工作,他积极、勤奋的工作态度,受到所里工作人员的好评。
幼时习过武的他,一向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其英雄事迹曾被《燕赵都市报》报道过。2004年1月27日,许阳光同学回家探亲,途中撞见两名歹徒抢劫一妇女的挎包。他立即冲上前去,与歹徒进行搏斗并夺回了挎包。在搏斗过程中,左手被歹徒刺伤。
在接受采访时,许阳光显得很是腼腆,他不希望太张扬自己:“我所做的,都是我们大家都应该做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
事后受害人将感谢信写到了农业部药检所。农业部药检所、理学院分党委都对其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