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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调查:浙江公办中小学"阳光招生"取消"择校费"
2012年02月15日 11:03:29  来源: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新华调查

“阳光招生”能否终结“择校费”?

——浙江公办中小学取消“择校费”调查

    新华网杭州2月15日电(记者周竟)从今年起,浙江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 “阳光招生”。浙江省教育厅近日表示将重拳治理择校乱收费,公办中小学择校率要降到5%以下,同时坚决落实择校与收费完全脱钩的规定,“这意味着,‘择校费’今后将在浙江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择校乱收费有失教育公平又增加家庭负担,一直为社会所诟病,教育部在2010年即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禁止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并要求各地在三至五年内取得明显成效。浙江率先推出的“阳光招生”,能否真正终结“择校费”?

    5%的择校余地 名额争夺更加激烈?

    按照“阳光招生”政策,浙江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划分学区,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招生前,各地需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也需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在依法优先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同时,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将择校率降到5%以下。

    就近入学招生透明化了,但5%的择校余地意味着什么?有网民认为,5%的择校空间将引发新的不公平,等于提高了择校门槛。“5%名额的争夺肯定更加激烈,家长可能要付出更多的代价。”一名家长悲观地认为,在择校费被一刀切的情况下,学校可能通过收受“捐助款”等名义掩人耳目。

    据一些老师透露,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杭州地区公办中小学的择校生比例在15%左右,在差距较大的地区比例更高。5%的限额能否得到贯彻,名额又如何分配?

    浙江省教育厅计财处副处长张华良表示,教育部门欢迎社会捐资助学但坚决反对与入学挂钩,将对每一笔捐赠款物进行严格的审核鉴定。对择校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坚决纠正,并实行“退钱不退人”办法。“欢迎社会监督,投诉电话、投诉信箱都会公布。”张华良说。

    “现阶段要做到‘零择校’还比较困难,但尽量体现公平。对于公办学校在省定班额内仍有多余学额的,一律通过公开摇号的方法确定名单,不收任何费用也杜绝人情关系。”张华良说,合理划分学区是分配学额的关键,已要求各地教育部门重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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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杨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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