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制度:应以生为本
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自主招生所涉及到的,还只能是少数考生。即便按照上述的设想,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也是很少。因此,自主招生,只能是统考制度的补充,而不是主体。自主招生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也不是高考制度改革的主体,不应该把自主招生等同于高考改革。统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仍然是至关重要的。
目前的统考制度,最不合理和最不人性化的,是志愿分级政策,即不同的志愿之间有极大的分数落差。一些省份实行了有限的平行志愿政策,对于这种情况有所改进,但是,也没有完全解决问题。至于在那些还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地方,问题就更大:志愿的填报,成了风险性极大的赌博。对此,很多考生和家长都有切肤之痛。对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在高考改革讨论中,却很少被涉及,这很令人费解。
因此,统考制度改革中最重要的,是给考生最充分的选择权。而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彻底改革目前的志愿填报政策,实行全部志愿的平行志愿政策。所谓全部志愿的平行志愿,其实也非常简单,就是同中考的办法类似。在性质上,这是完全由学生作为主体来选择学校。每个学校就像一个篮子,而学生就像小球,往不同的篮子里投放。最高分的学生先选,可以选择任意的学校,因为,各个篮子都是空的。高分的学生把一些篮子填满之后,后边的就只能在那些仍然空着的篮子中选择。这也同选房子类似,号码排在前面的人先挑房子,包括户型和楼层等。高考分数越高的学生,号码就越靠前。高分学生的所有志愿,都排在低分学生的前面,这样就不会出现第二志愿的高分学生落选,而第一志愿低分学生被录取的情况。
在填篮子和选房子的情况下,是当事人在场,视情况当场做出决定;通常当事人已经有所预估,有几个预想的方案排序。对于考生来说,这种预想方案,就是志愿。高考录取,考生不能够到录取现场,但是,却可以通过事先填报足够多的志愿,来实现与在现场同样的效果。如果规定考生可以填报几十个志愿,那么,就可以按照其顺序,依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