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4日),北京市文物局通报,清华学堂修缮工程至今未按照相关要求报维修工程方案,且施工单位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公司没有文物修缮资质。文物部门目前初步认为,火灾对清华学堂造成了严重损失。
学堂修缮
清华大学至今未报维修方案
清华学堂火灾发生后,市文物局指派文物监察执法队对清华学堂修缮工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文物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处理。
经市文物局调查,“清华学堂”由1911年建筑和1916年建筑两部分组成,发生火灾的是1916年建筑部分。
今年5月6日,清华大学报该楼修缮立项申请,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文物局分别于6月18日(文物保函[2010]544号)和7月5日(京文物[2010]754号),批复清华学堂修缮工程立项,要求清华大学根据批复意见制定维修工程方案,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上报北京市文物局核准。但是,清华大学至今未报维修工程方案,并且于今年8月开始对清华学堂进行加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