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关注的视角
“我们的政策要有对应的目标群体,才可能判断出什么是有效的解决办法。”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专家袁桂林分析,如果只是把教师整体上的供大于求作为清退政策推出的动因,那是不妥当的。因为支撑代课教师执教的除了知识和经验,还有觉悟、良心、奉献等许多非智力因素,这构成了他们为农民服务的价值。这个价值是建立在智力因素基础上的以学历达标、持证上岗为核心的教师制度难以计量的。加上他们地处分散,因此迟迟没有引起官方与社会舆论的必要关注。
就全面清退将面临“大量空缺的岗位谁来填补”的问题,有分析提出,近两三年不顺畅的清退进度,提示行政部门必须重新考虑一个合理稳妥的解决方案。有过大量田野调查经历的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雷万鹏认为,现有的政策过多考虑教师质量标准和教师专业化发展规范,较少考虑代课教师的生存、生活史和生命体验,由此导致这个自上而下的政策不完全符合农村教育发展实际,客观上对农村教师的人生信仰也是一种伤害。
“在2000年国家宣布已经基本‘普九’时,贵州86个县市区只有32个勉强达到,且每个县都为此举债超过3000万元。”贵州省人民政府参事龙长启希望决策者正视这样的教育现实:县级政府在体制改革中的权力和责任严重不对称,财权、管理权上交,只有责任下移,唯一的现实选择就是聘用低成本的代课教师。从2000年到2008年间,全省为了基本“普九”聘用代课教师一度达到4.1万人。对于清退代课教师,县级政府只有压力没有动力。
劳凯声认为,城乡基础教育发展极不均衡,必然导致一些地区缺乏师资。代课教师就是一种补充师资的渠道,如果堵死这个辅助渠道又不能使主渠道畅通,政府就没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偏远农村缺师资的问题,那么,一味清退代课教师的政策就是一个有问题的政策。“我们需要研究的是,如果代课教师不能在短期内成为历史,那么就要明确规定这部分人如何享有社会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倾向于比较人性化的解决路径——让大部分在岗的代课教师能转就转,有些考过了没有合格,可以再给他机会进修,然后再考。朱永新不赞成一些地方限制年龄,“比如限制到45岁,就把很多代教时间比较长的那部分人给卡死了。”
劳凯声特别指出,《劳动法》规定调整的对象是劳动用工人员,而不适用学校的教师。尽管如此,具有临时性质的代课教师,在流动性比较强的情况下,可以借鉴《劳动法》的劳动用工当中的社会保障条款,比如你在这个学校执教一天就上一天的保险,到下一个单位再累计给你上保险。现在的政策可以给农民工这样做,而给代课教师做不到是没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