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二:明确教师要关爱学生
《办法》第十条中,在“教师义务”相关条文中,新增“关爱学生”一项。
解读:覃壮才认为,《条例》中,明确教师的义务为“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恪守职业道德”,分别从教师的公民身份、教学、师德方面作出规定,却把教育的直接对象——学生给忽略了,未能从学生的角度来考虑教师的义务。《办法》新增教师应该“关爱学生”这一项,意味着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担负起爱护、关心学生的职能。
声音:广西大学大四学生小赖认为,“关爱学生”一项内容,对现在的大学生管理尤为重要。因为与其他阶段的教育相比,大学的师生关系相对比较淡漠,一些老师上完课就不见踪影,师生之间的交流机会不多。他希望《办法》的实施,能推进老师抽出更多时间和同学们交流,增进师生感情。
亮点三:学校可自行聘请特殊专业老师
《办法》第十四条,对于“可自行聘请兼职专业课教师”的主体,由过去的“职业学校”,扩大为“职业学校和其他开设特殊专业的学校”。
解读:覃壮才说,条文中所指的“特殊专业”,是指艺术类、技能类专业,而非“特殊教育”。现实生活中,一些高技能人才拥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却由于学历“短板”,难以进入学校的教师队伍中。《办法》的这一变化,为这些高技能人才进入学校传授技能“开了一道口子”。
声音:南宁一职校教师毛永幸说,他们学校的品牌专业,如烹饪专业和建筑专业等,招生量较大,教师需求大,可是一些有实践经验的人才,比如说手艺很高的大厨等,却因为未达到相应学历要求,不能来执教,而从本科院校招收的人要么缺乏实践经验,要么不屑于来职校教书,这导致两个专业的师资紧缺,成为学校较大的困惑。如果能适当放宽一些特殊专业老师的招聘要求,做到“不拘一格降人才”,那么职校的师资力量就充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