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学校没有充分理解上级规定
在南宁市教育局网站的政务动态栏目,有一篇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和教育收费工作》的会议纪要。在这个6月30日召开的会议上,该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邓金玉对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和教育收费工作提出了八个“严禁”。其中第三个要求是“学校、教师不得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课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严禁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开办收费补课班”,四是“教辅材料一律遵循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五是“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严禁从中牟利”。
9月6日下午,在西乡塘区教育局纪检室办公室,纪检室卢主任说,他10分钟前刚和南宁市友衡学校吴校长通过电话,要求该校调查此事原委。卢主任表示,南宁市爱弥儿文化培训学校是合法的民办培训机构,主要进行短期培训。对于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教育局要求辖区中小学校实行不参与管理、不参与收费、不参与动员的“三不参与”原则。
卢主任说,如果家长反映的情况属实,说明南宁市友衡学校个别分管领导“没有理解好上级的规定”。但学校老师在业余时间而不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去培训班上课的,并不违反规定。
9月7日上午,西乡塘区教育局纪检室卢主任说,家长所提到的张主任,是南宁市友衡学校教务处主任。根据该校的调查结果,9月2日晚开家长会的时候,班主任等该校老师并没有要求学生参加培训班,只是说无论参加任何校外民办机构的培训班,都不会影响新课进程。杨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