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师队伍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教师队伍学历合格率。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了99.4%,98.29%,93.61%,分别比上年提高0.14、0.49、2.05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了99.12%,97.52%,89.47%,分别比上年提高0.18、0.66、3.87个百分点。
——高学历教师比例。专科以上小学教师达到74.83%,比上年提高3.96个百分点;本科以上初中教师占59.44%,比上年提高6.22个百分点;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达到2.81%,比上年提高0.61个百分点。在农村学校中,专科以上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初中教师、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分别达到67.25%、49.39%、1.34%,分别比上年提高4.43、7.06、0.27个百分点。在新增教师中,具有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教师成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