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丛生的背后:不获批准照样办学
近年来,有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骗钱”、“陷阱”、“买文凭”等字眼往往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一同出现在公众的面前。
“一些只图赚钱的学校坏了中外合作办学这一锅粥。”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付磊从1998年开始接触中外合作办学工作,会计学院还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一同合作开办在职人员硕士学位进修课程,12年下来,该项目总共只招收了130名学员,每人两年学费约13万元。
他对自己所从事的中外合作办学事业问心无愧,同时,他也对社会上大多数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看法表示理解,“市面上确实很乱,有的中方学校很不负责任,光知道收钱,要么什么都听老外的,要么干脆没有外方教师来上课,全由中方老师上课,完全把教育当做赚钱工具。”
关于外教上课时间的问题,曾在2006年《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引进的外方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核心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外国教育机构教师担负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全部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实际操作中,一些机构一切向钱看,根本不把规定当回事,没资质也照样办学,你也不能拿他怎么样。”付磊叹了口气,扔下一句话,“有法不依的人不是一个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