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8月1日专电(记者李兴文)记者从江西省政府获悉,江西将完善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江西省政府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公办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积极鼓励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镇中小学跟班学习和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等,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江西省政府表示,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学校任教实行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为此,江西省财政部门将安排专项资金对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特殊津贴,对财政困难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行专项补贴。各市、县(区)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对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