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淑芬生前照片。
备受媒体关注的“5·14”暴雨导致女大学生李淑芬溺水身亡一案,昨日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死者家属状告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并索赔113万元。天河区水务局则认为,女大学生自身有过错,该局不承担责任。昨日,在不同时间段出现的三名证人也出庭作证,还原了事发前后全过程。法官决定将择日与当事各方重回事发现场进行勘察。
事件回放
今年5月14日下午5时40分,李淑芬乘坐大巴从清远出发,与男朋友小钟相约在天河客运站会合。由于当日龙洞收费站附近大量浸水,导致交通大塞车。当晚8时半,李淑芬在距离天河客运站比较近的一个公交站下车后,给小钟打了一个电话,从此就音信全无。
随后的两天里,李淑芬的家属及同学通过各种方式寻人,但一直未见其踪影。其间,有目击者称,事发当晚曾看见一名年轻女子掉下了天源路上的排水沟里,但不确定是否李淑芬本人。3日后,警方在天河区棠下涌打捞起一具女性尸体,最终证实是失踪的李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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