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女孩媛媛(化名)在检察机关的一份讯问笔录上的签名时,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当场落泪。“写得工工整整,一笔一划,但是一看便知是刚刚学写字不久的孩子的字迹。”
这份讯问笔录清楚地叙述了媛媛多次被教师张祖绍猥亵、奸淫的过程,以及这个过程中,孩子的恐惧和无助。这份笔录中,出现了太多这个年纪的孩子不懂或者不该懂的词语,有的孩子甚至把男性生殖器称为“叶叶”、“鸭鸭”。
孩子做完口供之后,需要在笔录上签字,由于还不认得所有的字,要办案人员念一遍才能确认。孩子年幼,这个过程须有监护人在场。媛媛的父亲,一直劝自己保持克制和冷静,但最后还是哭了,“孩子才8岁啊”。
媛媛所在的学校——朝阳贯小学,地处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的一个偏远山区,全部的6名女生,无一幸免于教师张祖绍的魔爪。而这几个孩子,最小的只有5岁,最大的仅8岁。这6名女生,全部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而她们的爷爷奶奶们,只能保证她们吃饱穿暖。
2008年1月2日,受害人之一格格(化名)因为伤情严重(处女膜破裂并发炎症)到难以行走的地步,母亲问出缘由后报警,张祖绍强奸幼女案终才事发。此案几经周折,孩子的精神赔偿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而且微薄的医药费和交通费至今也没有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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