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家表示:“有情人”租不来,要是借此搞色情活动更要坚决打击
租一个情人过情人节?临近情人节,租情人,出租自己当情人的帖子在一些论坛里经常能看到。心理学专家指出“有情人”是租不来的。“没情人我就不会租吗?”这是2月11日一个网友在某论坛上留下的帖子。他想临时租情人一名,要求是“女性,单身,18-24岁,婚否不限。”他还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QQ号码。类似的帖子在同一个论坛中能找到十几个,还有人想把自己租出去,给别人当情人。
在一些帖子中,明确说明了当“情人”的“任务”——在情人节那天陪吃饭,陪逛街,陪看电影……多数帖子都明确表示是需要付“租金”的,例如从情人节下午两点开始到晚上9点,收费300元。
记者注意到,一些网友在帖子中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其中一些网友是在校的大学生,甚至还有今年将参加高考的高中生。
记者昨日通过电话联系上了一名广州的网友,这位网友自称姓刘,是一名在广州工作的单身外地人。他表示,自己留帖子租“情人”只是觉得好玩,并没有其他意思。他的帖子发出两天了,目前还没有人与他联系。
辽宁社会科学研究院心理学专家张思宁针对这种现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这些帖子中不排除有一些人打着租或出租“情人”的旗号,在企图搞一些色情活动,这是坚决要打击的。除此之外,一些真正想租“情人”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张思宁表示,情人节代表的是一种浪漫,想靠租“情人”来过情人节的人其实是对浪漫的渴望和追求。但只有两情相悦才能实现真正的浪漫,情人和浪漫不是能租来的。
张思宁认为,在校高中生也想租情人就更可怕了,一是会影响他们的学业,二是他们对两性情感有许多幻想,还不能理解“情人”的真正含义。(首席记者金超)
小编点评
什么时候,这“浪漫”与“感情”都成了商品,可以明码标价地租赁了?
有人愿意租,又有人想求租,这样看起来,租个“情人”过节,还有什么浪漫可言?千万不要忘记,所有行为都是以不逾越道德与法律准绳为前提的。假如真的有人还想以此名目搞色情活动,那就更要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