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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私自承诺保就业 律师:若公章属实学校担责
2007年04月11日 08:55:03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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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能够保证就业,小王(化名)来到北京瀚林学校航空系学习并和系里签订了一份保证就业的合同。上了半年学之后,系主任被撤销职务,这份合同也被校长告知是违规的,这让小王担心起就业问题。昨天(10日),北京瀚林学校徐校长称,这份合同是系主任越权签订的,但是校方会对学生负责。

学生诉说:系主任签合同保证就业

昨天(10日),北京瀚林学校航空系的小王(化名)称,2006年9月入学时,航空系每个学生都与系主任冯某签订了一份保证就业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经过四年的学习后,学校可以保证给这些学生分配到各个机场工作。“当时就是看到这个学校有保证就业的承诺来这个学校的。”小王说,学校本校在回龙观,入学后航空系的学生在位于海淀区上庄的校区学习。
开学几个月后,航空系的冯某因为不按学校规定办事被学校解除职务,学生们都搬回了回龙观校区。“校长说以前和系主任签订的合同是违规的,学校也不会再和我们签订这样的保证就业合同。”小王说,他开始担心自己的就业问题。

校长表态:系主任越权和学生签合同

北京瀚林学校徐校长称,之前航空系系主任和这些学生签订的合同,是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越权签订的,合同上的公章也是系主任私自刻的,学校是在撤销系主任职务时才了解到此情况。
对于学生担心的合同中的就业问题,徐校长表示,虽然承认合同是违规的,但是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对这份合同中不和法律相抵触的部分,学校会全部负责。

律师说法:若公章属实学校要担责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的吕峰律师称,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只要不和法律相抵触,双方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合同上盖了公章,只要公章是真的,学校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实习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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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韩晓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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