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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一学生借高利贷5000元 利滚利成3.85万元
2007年01月10日 09:50:52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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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海市某中学一名初三学生胡明(化名)时常和“朋友”到酒吧喝酒,向“朋友”借了5000元高利贷,没想到这笔钱利滚利最后涨到38500元。家长还钱后,胡明担心债主找麻烦,仍然不敢上学。

  初三学生借下高利贷

    昨(9)日,知情者崔先生透露,去年11月开始,在某中学上初三的胡明时常在晚自修后,和几个同学骑摩托车到嘉积的一些酒吧喝酒,凌晨三四点才回来。由于消费比较高,胡明很快就“吃不消”了。此时,有人提出向一些认识的“朋友”借钱。后来,胡明向“朋友”借了5000元。当时,对方拿出一张欠条“样本”要求胡明照写,约定几天内不还钱就涨利息,胡明要还对方7000元。但是,胡明当场只拿到少量现金,其余的借款均用来和大家喝酒玩乐了。在向“朋友”借下高利贷后,胡明一直不敢对家长说。还贷时间到期后,胡明没钱还,于是,对方再次让他写了一张12000元的欠条。到元旦前,本息已经翻到38500元。

    债主向家长讨债

    崔先生介绍,1月5日,10多名青少年拿着几张欠条到胡明家向其家长讨债,并称第二天下午前必须还钱,否则就带走胡明。此时,家长才知道胡明借下高利贷。事后,家长与学校向辖区派出所反映了此事。后来,“朋友”给胡明减了2000元。 

    家长担心儿子出事,便找亲戚借了一笔钱,将36500元给了“朋友”。虽然已经还了高利贷,但胡明仍然不敢上学,担心别人会找他“麻烦”,从1月5日开始一直待在家中。 

    崔先生称,胡明今年才14岁,是个未成年人,却能进入酒吧等娱乐场所,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同时,他怀疑未成年人所写的欠条不具有法律效力。 

  琼海警方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该中学的负责人称,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平时管理比较严格,各班主任每天晚上10点到11点都要点名,学校每天都安排老师、保卫人员通宵值班、校园巡逻。胡明是住校生,去年12月30日4时25分,老师巡逻时发现他和几名学生翻围墙回校,学生们称于29日晚上11点多爬墙出去,坐车到嘉积喝酒去了。当天,学校通知家长将孩子领回去教育。1月5日,“债主”们上门讨债时,家长将此事反映给学校,学校马上报了警。 

    据学生们说,他们没钱喝酒时,一些社会青年给他们开了包厢,并拿出“纸条”让他们签名。    

    目前,龙江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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