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学生尝试创业 不慎竟成了“黑中介”
部门提醒:大学生创业要到工商部门注册 学校要指导学生依法创业
由于经验的欠缺,泉州师院大一学生小余在第一次尝试创业时就不小心成了“黑中介”,造成80多名“学生工”刚刚进厂就集体“逃亡”。
80多名“学生工”集体离厂
日前,泉州师院80多名学生通过学生中介来到工厂打工,却发现工厂条件与中介所说的有天壤之别,在与工厂协商未果后,80多人集体“逃亡”。
“那边的情况跟中介说的差太多了!”刚高考完想暑期兼职的小生同学说。
“一句话,比想象中的糟糕多了。”同样是这批求职者中一员的小忠说,中介跟他们说月工资600元至1000元,提供住宿,住宿条件跟学校差不多。但实际情况是12个人住一间宿舍,两台风扇只有一台能用,室内很脏很乱。工作条件和强度也比中介说的苛刻了许多。“我们觉得条件太差,找人去和厂里协商,但没有结果,我们就只好走人了。”小忠同学无奈地说。
大一学生当“中介”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原来,就读于泉州师院一年级的小余同学,一开始只是要帮弟弟找工作,但很快注意到学校有很多同学都有暑期打工的想法,就和小马商量一起当中介,既为自己积累创业经验,赚点下学期的学费,又为同学们增加暑期就业实践机会。
他们就在期末开始行动,先和洛江区一家公司取得联系,并开始在校园内张贴“招工”广告,在上面注明“每人收取中介费30元”。令他们没想到的是,短短的数天内,就有近百名同校学生前来报名,并每人交纳了30元的中介费。
但令“中介人”小余始料不及的是,起初说好的公司后来突然变卦。小余向记者解释说:“一开始我们联系的并不是这家厂,我们跟第一家厂条件都谈好了,但在签合同的时候,厂家突然变卦。我们只能赶快联系另一家厂,也就是这80多人去的这家。该厂的条件没有第一家好,但我那时忙于期末考,就没有跟同学们说清楚。这才导致了后来的事件。”
“我还是大一学生,第一次做中介没有经验。其实在第一家厂变卦时本可以放弃,直接把钱退给同学们就好了。可那时大家热情都很高,我不想让他们失望。一切过错都在我,是我没有跟他们说清楚。但事后我打电话跟每一个人保证,开学后就把中介费退还给他们。”小余说,他和搭档很可能要赔偿厂家1000元,这第一次创业尝试就交了昂贵的“学费”。
学生创业要依法而行
据了解,目前我国并无对在校学生的创业和兼职行为进行明确的法律规范,大学生在做中介时也很少考虑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丰泽区工商局一位姓郑的工作人员强调说:“学生若要从事个体中介之类的商业活动,需和社会其他成员一样,凭身份证到工商部门注册,领到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始进行商业活动,也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记者又电话采访了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科的王先生。王先生表示,大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如果有能力可以去尝试创业,这也是一种学习。但做什么事都要依法而行,要符合法律规范,另外,学校要对学生负责任,不能让学生们盲目地往没有权益保障的企事业“钻”。(记者 黄连茂 实习生 魏丽珍 王天才 任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