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原则上在甘肃省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200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