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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淮阴师范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随感
  新华网 (2003-07-03 16:14:54) 来源:淮阴师范学院
 

  有幸又一次参加系里组织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7月1日上午,我们经法系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小分队在系团总支书记刘勇老师的带领下,在大运河广场开展以法律咨询、宣传“改生活陋习 做文明使者”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本次活动共接待咨询40余人次,发出传单800多张,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和良好的社会评价。

  参加这种实践活动,我们感触颇深。

  一、这次我们接受咨询的问题除了有以前经常遇到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简单的刑事、民事案例以外,还出现了许多诸如房产侵权、融资租赁等。在咨询活动中,不难看出,随着社会的发展,观念的变化,人们的法律意识有很大提高,法制观念也在不断增强。一位前来咨询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的女士口头上就老挂着:“我们农民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看到前来咨询的人们,我们也很感动,他们把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带给我们,到我们这里寻求法律援助,这正说明了他们对我们的信任。通过实践,我们把法律服务带给人们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实践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曾经时髦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我们取得了双赢的效果,这也正是我们实践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三、虽然参加这次活动的同学中大三的同学很多,但在接受咨询时仍有一些问题总是让我们感到知识的不足,看到金伟老师回答问题时的游刃有余、从容不迫,我们都说:“还是老师厉害!”现在想想以前每次活动过后我们似乎都说着同样的话。作为学生的我们还需要更多的实践锻炼。社会实践是提高自身能力的一种最为普遍而又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走出校园,走进社会,到社会的舞台上去充分展示自己, 也实现了自身的社会价值。

  明天我们再次出发!愿我们明天遇到更多的喝彩! (吴然 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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