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入缘何大增不止
个人投入的高增长主要由三方面构成:一是学生数量的增加;二是学校收费标准的提高(包括收费名目的增多);三是学生结构的变化,指高学级高收费的学生数大量增加,低学级低收费的学生绝对数或相对比重减少。与1997年相比,2002年个人投入共增长113.4%,其中,因学生数量增加而增长3.6%;因收费标准提高增长82.2%;因学生结构变化增长13.1%。由此可见,收费标准提高是个人投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用发展的眼光看,学生数量的增加和学生构成的变化都具有积极意义,而收费标准的大涨却是消极影响居多。据江苏省城市经济调查局对7095户城镇居民家庭的问卷调查,2003年有子女上学的家庭,其消费水平、生活条件、银行存款、医疗保障等与过去5年相比,认为有提高的家庭所占的比例比无子女上学的家庭低3%-6%;而认为降低了的家庭则比无子女上学的家庭多4%-9%。
造成收费标准无止境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国家投入不足
若按占GDP4%的标准计算,2002年国家投入尚差842亿元。如果这部分经费全部到位,则个人负担可减轻14.5%;如果能跟上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即占GDP的4.5%左右,则国家投入还应该再增加524亿元,这样,个人可少支1366亿元,减负23.5%。
二、地方截留严重
国家投入不足已经造成教育经费的捉襟见肘,而这有限的经费仍不能如数为学校所用。在一些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国家的教育拨款常常被视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而被挪作他用。由地方负担的部分更是无从谈起。以2001年的农村小学为例,财政拨给农村小学的生均事业费为582元,其中用于支付教职工工资等个人部分522元,应该还有60元可以作为公用经费。而对2040个县的统计结果是:有13.3%的县所有农村小学不给公用经费;不足10元的县占26.6%;10-30元的占24.4%。然而农村小学见诸于账面的实际支出为:生均事业性经费768元,其中公用经费160元。差距如此之大,哪里来的?向学生收费。小学如此,其他学级也是如此,农村如此,城镇也不能幸免。
三、民办学校点燃高收费之火
国家搞民办教育的初衷是让其补充国家教育经费的不足。开始时民办教育也确实发挥了一些作用,譬如,更多的学子有了升学的机会等。但渐渐地功利本色显露出来,收费越来越高。学生所缴的费用不仅满足成本需要,而且盈利水平还相当可观。2002年社团及个人办学高中收费为生均3635元,生均事业性支出为3241元,盈利率为12.2%;初中收费为2273元,生均事业性支出为1983元,盈利率为14.6%。于是民办的触角渐伸渐远,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级级有民办。见此前景,公办学校再也按捺不住,他们利用深厚的教育资源,拿出最好的校舍、派出最优的师资,强势入围,以其难以抗拒的光芒吸引着众家长和学生的眼球。同时由于有公办做靠山,信誉度高,很快成为被追捧的对象,“民校”变成“名校”。现在,这种“公助”的民办学校在一些地方大有遍地开花之势,而真正的民办只得败走麦城。
四、择校之风愈演愈烈
2002年全国择校费总额为320亿元,而1997年仅为89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9.2%。在个人投入总量中择校费占5.5%,1997年为3.3%。人均支付择校费130元,各学级分别为:大学146元,中专232元,高中553元,初中175元,小学34元。
在江苏某市,2003年共招收初中新生6418人,其中2936人择校,占45.7%,人均择校费为每年4780元,是国家标准的24倍;选择上民办学校的新生为589人,占9.2%,人均每年缴费6052元。正常招收的新生只占45.1%,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每年200元。学生为何要多花几十倍的钱去择校呢?该市共有16所初中,列为重点的有4所,其中规模最大、等级最优的2所已经多年不招收正取学生,所有新生全部交择校费,其他2所次优的学校也只留很少的名额正取,大部分留着择校。2003年这4所重点初中共招新生3013人,择校生占84.4%。面对这样的招生策略,不交择校费就别想接受优质教育,无奈,家长只得舍弃政府的义务教育之惠。初中尚且如此,高中自不待言。
五、管理不力,乱收费欲禁难止
学校乱收费现象非止一日,政府三令五申明令整治,然而收效甚微,有些甚至变本加厉。如择校费问题,前几年还将其列在不法之属,但主管部门态度暧昧,将鞭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结果择校面越来越大,费用标准节节跃升,现在干脆定个标准划入合法之列。至于那些多如牛毛的杂费问题,更是按下葫芦起了瓢,治不胜治。以城镇初中为例,国家制定的杂费标准为每年200元左右,书本费200元左右,即使加上一些代办费,合计也不会超过700元。但2002年平均每个学生交纳的学杂费和书本费却高达1464元。此外还有,补习班、兴趣班费521元,择校费268元,家教费415元,其他杂项费用160元等,合计2828元。如果说生均700元是正常支出的话,那么另外的这2128元都应视为管理不善造成的乱收费。(本文编辑:王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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