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党员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丰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决定,2012年面向北京市公开选拔1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丰台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1名;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北京市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名;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副局长1名;
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1名;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研究室主任1名;
北京市丰台区广播电视中心副主任1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是中央在京单位公务员和教育、科研、企业等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北京市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196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截至2012年7月31日,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
4、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中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5、北京市户口。
6、身心健康。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