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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布2012年考录公务员公告 招录6748人
2012年02月03日 08:38:14
来源: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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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政策咨询:025-83236151

  025-83236050

  025-83392365

  招考技术咨询:025-83236085

  省有关部门政策咨询:

  省公安厅025-83526135  83526137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025-83718357

  省地方税务局025-83633431  83633430

  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025-85012029

  省监狱管理局025-86265125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025-83337256

  省统计局025-8339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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