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推进医养结合需破解三方面问题

2017-03-15 09:12:31 来源: 工人日报

  2020年失独和空巢老人将达1.18亿人

  【代表委员如是说】推进医养结合需破解三方面问题

  “让老年人特别是独居和空巢老人安享晚年,必须兼顾他们的养老需求和医疗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等服务。”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委员日前对记者说。

  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预计到2020年,我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步入老年,人的各项身体机能会不同程度退化,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疾病。在养老院生活的老年人得了轻微疾病后,专门去医院诊治很不方便。这就要求养老院配备一定的医务人员,提供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医疗服务。

  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张喆人委员在调研时发现,大多数养老机构仍不能提供基本医疗、健康管理、心理照护等服务,很多养老机构没有基本的医护设施和一般的医护人员。

  民盟内蒙古自治区主委董恒宇委员认为,推进医养结合,首先应尽快明确民政、卫生、社保部门在医养结合中的职责分工。“成立医疗机构需要卫生部门审批,成立养老机构需要民政部门审批,如果设立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应该怎么审批?”熊思东委员告诉记者,除了明确监管职责外,也要适当降低审批门槛。

  在人才队伍建设上,不同于医院,养老机构应该向老年人提供“可及性”的医疗服务。熊思东委员认为,养老机构的医务人员不一定要有非常高的专业水平,但专业医学知识覆盖面要广,掌握全科医学技术,样样都懂一些,能提供测体温、量血压、听心脏以及注射等基本医疗服务,并诊治老年人常见的小病小症。

  《规划》提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建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在一些代表委员看来,实现养老和医保的有效衔接,是推进医养结合的关键环节。

  董恒宇委员建议,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将医养结合机构的医疗主体纳入医保定点和统筹,执行医疗物价,提高报销比例,允许设立一些特许收费项目,形成差异化的医养结合服务层次,满足不同群体的服务需求。

  老人常年在养老机构生活,享受相应的医疗服务,但又不同于在医疗机构住院。“按照医保政策,住院和门诊的报销程序不同,养老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到底是门诊还是住院?”熊思东委员说。

  熊思东委员建议,要解决这些具体问题,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后,还要合理确定报销范围、改进报销方法,尽可能方便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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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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