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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试点工作正式实施

2017年04月08日 13:28:00 来源: 新华网

  7日下午,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试点工作动员会在北京市通州区召开。

  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安全监管局签署《关于建立次区域安全生产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

  4月7日下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在北京市通州区召开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试点工作动员会。会上,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安全监管局签署了《关于建立次区域安全生产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这标志着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试点工作正式实施。

  京津冀区域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安全监管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2016年6月13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安全监管局正式签署协议开展京津冀区域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2017年1月三省(市)安委办共同印发《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工作纲要》,2月三省(市)安全监管局正式印发《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于3月15日印发了《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试点工作方案》,并决定在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廊坊市开展试点,探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应急联动制度、标准、机制,为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机制提供成熟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王海军在会上强调,三区(市)安全监管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协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一是完成信息沟通、指挥协调、信息通报等制度和机制建设;二是强化风险源排查、应急资源调查、应急能力评估等基础工作;三是加强协同应急信息化建设,探索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预测预警体系;四是编制典型事故应急联动预案,并开展联合推演;五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跨行政区救援保障工作机制;六是开展典型事故联合应急演练,检验联动机制效果。

【纠错】 [责任编辑: 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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