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正文
陕西省民政厅拟撤销203家社会组织
2017-02-09 17:00:38 来源: 新华社
关注新华网
微博
Qzone
评论
图集

  新华社西安2月9日电(记者付瑞霞)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民政厅了解到,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求业务主管单位意见,该厅拟对20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2月8日陕西省民政厅发布了这203家社会组织的名单,主要为各类培训机构。据悉,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起60日内向陕西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1
【纠错】 责任编辑: 刘琼
相关新闻
新闻评论
    长沙石燕湖上演水上舞龙迎元宵
    长沙石燕湖上演水上舞龙迎元宵
    武汉大学早樱绽放
    武汉大学早樱绽放
    雨雪大风“联手” 湖北长阳现奇特冰挂
    雨雪大风“联手” 湖北长阳现奇特冰挂
    郑州一高校清理数千辆废旧自行车
    郑州一高校清理数千辆废旧自行车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1171120439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