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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市原副市长左新波被开除党籍

2017年01月07日 16:16:59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银川1月7日电(记者张亮杨稳玺)记者7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获悉,中卫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左新波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左新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自治区纪委与其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

  自治区纪委通报称,左新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建议行政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左新波 简历:

左新波,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宁夏盐池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经济系经济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中卫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1988.09-1992.07 北京大学经济系经济专业学习

1992.07-1998.05 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科员

1998.05-1999.03 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主任科员

1999.03-1999.06 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助理调研员

1999.06-2002.07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2002.07-2007.06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

2007.06-2009.02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9.02-2009.03 中宁县代理县长

2009.03-2009.12 中宁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09.12-2012.09 中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2.09-2012.10 中卫市副市长人选

2012.10-2012.11 中卫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人选

2012.11至今,中卫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简历摘自宁夏中卫市人民政府网)

宁夏中卫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左新波接受组织调查

【纠错】 [责任编辑: 张明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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