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 > 正文

《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发布 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2017年01月05日 21:11:02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汪亚)《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发布会今日在京举行。《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国家标准近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已于2016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使得我国耕地保护工作在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对于保护农作物种植土地,中央态度鲜明,多次强调“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保护耕地要像保护文物那样来做,甚至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

  保护耕地,对于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曾衍德在会上表示,守住18.65亿亩耕地红线、开展大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成为保护耕地的重要内容,如何有效落实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则成为主要基础和前提。

  据了解,《耕地质量等级》规定了耕地质量区域划分、指标确定、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流程等内容,适用于各级行政区及特定区域内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从农业生产角度出发,对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进行评价,将耕地质量划分为10个耕地质量等级。

  标准根据不同区域耕地特点、土壤类型分布特征,将全国耕地划分为东北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黄淮海区、黄土高原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华南区、甘新区、青藏区等9大区域,各区域评价指标由13个基础性指标和6个区域补充性指标组成,明确了相关评价指标的涵义、获取方法和划分标准等。

  曾衍德介绍,下一步,农业部将结合《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的发布实施,做好《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同时,加快推动建立覆盖全国主要土壤类型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耕地质量基础数据库和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公报和耕地质量监测年度报告,为保障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纠错】 [责任编辑: 汪亚 ]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104112025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