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长:因去产能内退职工由企业发生活费缴社保

2016年03月09日 07:02:01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8日),全国政协就“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工作,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工信部、人社部、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作为相关提案的承办单位现场对工作作出回应。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表示,对再就业困难的大龄职工可实行内部退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职工本人自愿,企业统一,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去产能要怎么做?

  >>政协提案

  民革中央:当前我国产能过剩大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人数众多。供给侧改革过程中预计将产生近1000万劳动力转移,将对就业、社保、劳动供求双方造成巨大压力,这是绕不过去的历史关口。

  民建中央:要建立和完善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社会保底政策,制定完善奖补实施细则,因地制宜、摸清底数,依法做好人员分类分流安置,要调查统计企业拟分流职工基本情况。

  发改委

  关注退出企业规模测算分流人员费用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对今后一段时期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将用法制化和市场化手段化解。

  企业承担化解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责制定落实方案的实施,中央给予政策支持,以职工安置为重点,通过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做好转岗分流工作,落实好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我们感到化解钢铁煤炭产能,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解决好人往哪里去,钱从哪里来,债务谁来担的问题,这也是化解过剩产能的重点和难点所在。”连维良说。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那么这些钱该怎么花?花到什么地方?连维良表示,目前,发改委正在与地方和中央企业进行对接,对产能退出的规模、涉及职工数量以及用工类型、转岗安置的办法进行关注,对安置人员所需费用进行测算,借此制定地方和企业化解产能的方案。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表示,根据国务院安排,现在相关资金发展管理办法具体方案还在研究,并按照大家的要求修改意见,将尽快落实,包括兼顾的对象是什么,应该以人为准,包括产能、下岗人员的人数等等来考虑分配,各个部门会按照大家的要求修改意见,按照中央要求在办法决定之后把钱用得更好。

  哪些企业会分流?

  >>政协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张连起:淘汰化解过剩产能要尽可能兼并重组、改制上市,尽量少破产重组。设置全国各区域主要产业行业减量指标,确定总量,分配配额,允许交易,奖补挂钩。国家提出某个行业去产能总量指标,下放到各省,与奖补资金挂钩,竞争力强的地区和企业可以不减或者少减,竞争力差的地方可以多减。这有利于实现去产能的总量目标,符合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能够增强竞争力。

  工信部

  特别关注退出企业背后的供应链企业

  据初步统计,煤炭系统涉及约130万人,钢铁系统约50万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冯飞认为,在去产能工作当中,工信部分析过若干个风险,其中一个就是大家最关注的人员的安置,政府的作用和市场机制如何有机结合。冯飞表示,在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中,有些企业本来就该退出被淘汰,但如果政府给予一些扶持资金,有可能会产生其他影响。“这个钱怎么使用,是一个重要问题。”

  从其他国家来看,有一个产业援助机制,如果来总结教训,最大的教训是援助机制是针对企业,救企业,而我们不是救企业,而是进行安置,这样可以市场倒逼,和政府支持两个作用结合起来。

  对于中小企业的问题,工信部作为中小企业的主管部门,冯飞表示,将高度关注企业间欠货款和欠费用的问题,一个大企业倒了,整个供应链、产业链会受到很大关联,弱势者是中小企业,有一个覆盖3万户中小企业的调查,发现了这样的问题,国务院领导对这个问题进行部署,发改委等部门共同来研究如何解决。实际上,这个突破口就是大企业怎么去承担更多责任,把中小企业欠款问题解决,特别是跟国资委合作,通过央企来解决这几个问题。

  一些钢铁企业去产能的成功案例,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一企一策”,工作要求非常精准,最重要实施主体是谁,企业在去产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是地方政府,用市场倒逼,地方组织,中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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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洁琼 姚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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