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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2016年12月09日 08:25:56 来源: 人民日报

  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在全面,必须建立科学系统的党内监督体系。就管党治党来说,“全面”主要是指内容无死角、主体全覆盖、贯穿全过程,涉及各个主体、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各级党组织都要肩负起监督责任,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解决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使监督主体及其责任更加明确,各主体监督职责界定更加科学,党员个人参与监督的机制更加完备。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要完善党员与党员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各级党组织之间的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要把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严,必须确保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首先,要通过监督严明法纪。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允许有不遵守党纪党规、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不担责任的特殊组织。其次,要通过监督严管权力。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要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安排。再次,要通过监督严抓作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及时发现、查处违规行为,尤其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最后,要通过监督严惩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藏身之地。

  全面从严治党的要害在治,必须通过党内监督破解管党治党工作难题。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工作的导向。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加强党内监督就是要解决管党治党工作难题。《条例》第五条规定,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为此,《条例》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明确了党内党外监督主体权责,完善了各类监督制度机制,织密了无所不在的监督网。充分发挥好这些监督制度机制的作用,把党内各种问题置于党和人民群众全方位监督之下,有利于及时发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提高管党治党能力,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科学回答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充分体现了尊崇党章、制度管党、依规治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条例》精髓,把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运用好、执行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强化党内监督,要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要善于进行正确集中,确保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要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全党同志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的办法做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做表率、树标杆,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办事。

  全面从严治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法宝。用好这个武器的关键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对自己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对别人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指出、帮助改进;对同志的提醒批评,要闻过则喜、虚心接受。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要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大胆使用、经常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之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

  全面从严治党,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写入总则。实现巡视无例外、监督无死角,这是党内监督的重大发展。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震慑作用,紧扣“六大纪律”,增强巡视监督的权威性、针对性、实效性,以监督的无处不在实现纪律的无处不严。要善于见微知著、由表及里,抓住个性、把握共性,把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使巡视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要善于运用巡视成果,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看”,揪住不放;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要充分运用巡视中发现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所畏、知所止、知所守。

  全面从严治党,要强化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条例》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体制改革成果,专章规定了纪委监督的职责任务、体制机制、形式程序,提升了纪委在党内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了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能,明确了纪委监督的方式手段,完善了纪委监督的基本程序。贯彻落实好这些规定,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有利于更好发挥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汪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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