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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湖北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2016年09月13日 11:30:0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李鸿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黄兴国不再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免去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天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李鸿忠任天津市委书记

李鸿忠同志(资料图片)

  李鸿忠同志1956年8月出生于辽宁沈阳。曾任广东省惠州市委书记,2001年2月后任副省长,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常委、深圳市市长、市委书记,2008年1月任湖北省省长,2010年12月任省委书记。是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详细

【纠错】 [责任编辑: 王子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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