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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殿勤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2016年09月06日 07:44:58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乌鲁木齐9月6日电(于子茹)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5日在乌鲁木齐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殿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丁殿勤同志从检35年来,扎根祖国西北边疆,长期坚守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第一线,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牢记人民检察官的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勤勉敬业,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他惩腐肃贪,敢于担当,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带领反贪干警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贪腐犯罪案件438件471人,无一错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600余万元,被誉为天山脚下的“反腐尖兵”。他心系群众,服务民生,公正对待各族群众的司法诉求,深入开展巡回“双语”法治宣讲,长期帮扶各族困难群众,被誉为昌吉百姓心中的“贴心人”。他克己奉公,勤勉敬业,胆管癌手术治疗6个月后毅然重返工作岗位,顽强奋战在基层反腐斗争最前沿,堪称无私奉献的典范。

  据悉,丁殿勤2006年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被评为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今年又先后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纠错】 [责任编辑: 张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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