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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好处费骗补助 南宁通报6起扶贫违规违纪案例

2016年06月07日 09:58:51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6月7日专电(记者向志强)广西南宁纪检部门近期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扶贫领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并于日前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主要是一些干部收受好处费帮助不符合条件的群众骗取帮扶资格或补助款。

  这些案例包括:武鸣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办公室负责人蒙焕宁在为群众办理廉租房资格审核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获取廉租房名额,收受他人好处费5万元。武鸣县纪委给予蒙焕宁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横县扶贫办原主任陆祖尚利用担任横县扶贫办主任职务便利,在开展横县扶贫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开发项目工作过程中,收受参与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好处费6.5万元。横县纪委给予陆祖尚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宾阳县宾州镇文伟村委会副主任阮积范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镇政府开展政策扶持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中弄虚作假,为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条件的子女骗取危房补助款1.78万元。宾阳县纪委给予阮积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上林县扶贫办在实施扶贫种养项目工作中,擅自同意变更招投标项目种植品种,在项目的验收、申请拨款环节弄虚作假,致使财政扶贫资金损失。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罗永海、副主任周芳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错误。上林县纪委给予罗永海、周芳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隆安县城厢镇宝塔村委会副主任陈瑜英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帮助他人办理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收受好处费。隆安县纪委给予陈瑜英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邕宁区蒲庙镇州同村党支部书记黄旺福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帮助他人办理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收受好处费共计1.25万元。邕宁区纪委给予黄旺福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纠错】 [责任编辑: 杨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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