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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责任失守,出现奇葩博士论文不稀奇

2016年05月26日 08:28:16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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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25日,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陈吉德在博客上发文,就一篇博士论文发表看法。网络截图

  新华网 李洁琼

  今年4月,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陈吉德在评审一篇教育部抽检的博士论文后愤然写下“读后感”,称该论文“太奇葩了!”“毛病连小学生都能看出来!”。他在博客中强烈建议教育部追查论文的相关单位和作者的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

  此文一出,舆论哗然。有人质疑高校博士培养模式,也有人对教育部门的不作为提出批评,甚至有人认为完全是抽检教授陈吉德个人炒作。

  这件事成为新闻热点,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事情本身超乎人们的想象。大家对论文抄袭、造假等现象并不陌生,然而这样“奇葩”的论文居然能够过审,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正常情况下,一篇博士论文的“出炉”要经过多重把关,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盲审。而在整个过程中导师、论文评阅人、论文答辩委员会,只要有人肯对论文严格进行把关,并且提出质疑,那些连小学生都能看出来的“毛病”就不会出现在一篇博士论文中。现在看来,那些关卡全部失守了。

  是什么导致精心设计的质量检查程序如此任性地放过这样一篇奇葩博士论文?因为博士论文答辩程序设计本身有问题?或许。但是一位留美博士张女士根据她的个人经验,认为在美国拿到博士论文是比较难,但是程序设计和中国并没有特别明显的区别。

  不过,在她看来,导师和答辩委员把关确实要比国内严格,“一般来说,如果论文没有达到可以答辩的水准,导师是不会允许参加答辩的。”

  当然,一篇水平低下的论文能被通过,导师应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早在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就公开发布过《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明确“健全导师责权机制”,从改革评定制度、强化导师责任、提升指导能力三个方面做了强调。《意见》指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陈吉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指出,“对这篇论文,我最想讽刺的对象不是作者本人,而是他的导师。学生差,可以让他改、让他延期毕业,但是作为导师,一个如此差的论文都能进入答辩流程甚至毕业,实在让人愤怒。”

  关卡失效,不能排除设计本身存在问题,优化程序也应当成为今后努力的一个方向。但是就目前来看,学术责任失守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程序一经设计,“守门员”便被赋予了相应的权力和职责。然而,在这名博士“通关”过程中,作为“守门员”的导师、论文评阅人等,似乎仅仅是使用了他们手中的权力,却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

  正如张女士在接受采访时所说,“评审人本来应该是一种责任,然而他们更倾向于理解成一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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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刘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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