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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大招专治“全家腐”

2016年05月26日 08:28:3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 张道营

  近日,北京市出台新规,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北京市经商办企业。同时,正局职或相当于正局职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专治“全家腐”,从根源上防止权力与资本结盟。

  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有巨大的影响力,若贪腐会极大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反腐日益推进的当下,防止腐败分子披上“马甲”、戴上“白手套”搞权钱交易势在必行。

  梳理对落马高官的通报可以看出,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搞利益输送的不在少数。人民日报的文章直接尖锐地指出,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人的落马,都带有“全家腐”甚至是家族式腐败的特征。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陋习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下没有生存空间,“卦妻荫子”的错误想法也只能害人害已,甚至断送整个家族的命运。

  禁止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给官员划出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是对官员的爱护。党培养一名高级领导干部不容易,“严管才是厚爱”,在为官从政的路上,坚守规则,管好身边人,不越雷池一步,才能不辜负党和群众的重托。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信任不能代替监管”,仅有规定而无监督预防机制、严格的惩罚措施,则会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

  据报道,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党和政府发布涉及“禁止官员及亲属经商”规定先后将近20份。而有些领导干部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甚至明知故犯、以身试法,放任亲属经商,更有的亲自插手商业活动,主动要求“照顾”子女生意,最终落了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其实,百姓很难知晓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是否经商,除了建立严格的申报、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也是一个好渠道。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当官就不能发财。党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决定了领导干部不可能发大财,对配偶、子女经商的领导干部,只能让其二选一:要么辞官,要么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

  实际上,防治“全家腐”的制度性安排正在积极推进,继上海先行开展试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后,北京、重庆等地积极跟进,待成熟的制度在全国推行后,贪腐分子一端一窝的现象就再也见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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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张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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