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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法官兼具召唤社会道德回归的职能

2016年03月24日 15:34:11 来源: 人民网

  原标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法官兼具召唤社会道德回归的职能

“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接受人民网采访 邹家骅 摄

  “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接受人民网采访 邹家骅 摄

  人民网福州2014年12月4电(李挺 李章亮)“怎么样让老百姓去信仰法治,我觉得很简单,一句话,就是我们习总说过的让老百姓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当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从你法官的一言一行、审判调解等司法行为里面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他们才会去信仰法制。”12月4日首个宪法日里,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就如何培养民众对法治的信仰这一话题,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专访。

  “老百姓大多是从跟公检法机关的基层工作人员接触的过程中,感受法治的力量”。采访中,黄志丽向记者述说了一个亲身经历的故事。

  “我记得我刚刚当助审员的时候,受理过一个城中村的一起乡邻纠纷。实际上两个原被告是堂叔伯兄弟,他们就因为一个猪圈的问题,弟弟占了哥哥0.6平方米的土地,那个案件因为证据很齐全,开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对事实都没有争议,所以我就判了弟弟要返还这0.6平方米。”然而让黄志丽没有料到的是,原本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却给她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过了3个月正好我接手的另外一个案件也在那个村子里面,于是我就到了他们家去走访,当时堂叔伯兄弟都不在,但是隔壁出来了一个老伯,他了解到我是那个案件的主审法官后,叹了口气告诉我,当时俩兄弟回来以后,就不来往了。”小小一个猪圈、仅仅0.6平米的土地,却毁了兄弟的亲情,这给刚刚当上助理审判员的黄志丽很大的教训。

  “我一直在回想,如果当时我多花点心思去了解一下双方的关系,如果我去了解这个纠纷发生的背景,为什么会有这个矛盾,为什么会侵占,然后我们请来村里的长者,请来他们亲戚朋友,来帮忙做一些协调工作,可能他们的兄弟亲情还是在,还是会维系下去,而不是像我这样子一份判决书就出去了,也断了他们的亲情。”黄志丽认为从法理上讲,当初那份判决书并没有错,但从情理上面,却伤害了当事人。

  “当时我可以做一些修复性的工作,去努力修复他们受损的关系,可是我当时经验不足,刚刚当助审员。这个案件让我不断反省,所以到后来,我一直坚持认为法官在做这些工作的时候不仅是在审理案件,还兼具着召唤社会道德回归的职能。”

  黄志丽表示,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应该始终在工作中承担着修补受损的社会关系、召唤社会道德的回归的职责。“这种个人的努力应该会对所有跟我接触的当事人,以及他们背后的社会群体,产生一种影响,让他们能够真切地感受法治的力量,感受宪法的权威。”

  【人物资料】

  黄志丽,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她长期扎根基层,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1年来,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多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成为群众信赖的好法官。2014年6月19日,黄志丽被评为全国十名“最美基层法官”之一,是福建省唯一一位获此殊荣的法官。

【纠错】 [责任编辑: 于子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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