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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女法官黄志丽

2016年03月24日 15:31:04 来源: 法制时报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紧握双手向黄志丽道谢,感谢她主持了公道。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紧握双手向黄志丽道谢,感谢她主持了公道。

  1972年,黄志丽出生于龙海市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她就痴迷于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并在心底种下一个“侠女梦”。

  1995年,芗城区法院公开对外招考,这让黄志丽找到了当“侠女”的机会。23岁那年,黄志丽如愿加入芗城法院。

  “法官应该是个杂家,唯有不断学习,才能够在断案中游刃有余,保证客观公正。”很快,黄志丽成长为手握法槌、身穿法袍的法官,开始了“行侠仗义”生涯。

  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2011年夏,黄志丽承办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某桩基施工公司起诉某建筑公司拒付十根桩数的工程款,却仅有项目经理人及施工工人的证词,可证明因桩位下陷导致基桩消失,证据明显不足。依照“谁举证谁主张”的原则,法院完全可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不查清事实不轻易下判。”抱着这样的理念,黄志丽庭审前做了7份询问笔录,并逐一比对,希望从中找到突破口。

  于是,黄志丽多方请教,最终在测绘部门浩如烟海的旧档案中,找到了当年记载基桩消失情况说明的图纸。通过坚持不懈的调查研究,黄志丽扭转了一桩无头公案,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92万元,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百姓来到法院,多多少少会带些不安和疑虑,他们最盼望的就是公正。”黄志丽说,作为法官,要始终把公正视为生命,在深入调查研究、探求案件根源、理清案件证据上下功夫,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办案一时,公正一世。正是这样的坚守,“侠女”黄志丽收获颇丰。自2001年任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以来,黄志丽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

  独特的“剥洋葱”办案法

  “老伴,你可以安息了。”在第八次调解后,黄某终于拿到了继子给的3万多元现金,并撤回起诉。陈老汉去世后,儿子私领遗产,引发与继母的矛盾。为解开二人心结,黄志丽前后8次当面调解,为此4次走访,行程40公里,与二人谈话费时33小时。如果开庭审理这个案件,两三个小时足以落槌敲定。

  黄志丽认为,遇到矛盾纠纷,不能一审了之,而要耐心释法析理,将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这样的执着,源自她初任审判员时的一次经历。

  当时,黄志丽受理了一起土地纠纷案。由于事实清楚,她很快就依法作出了判决。然而,她回访时发现,案子虽结,当事人心结难开。争议双方是手足至亲,判决生效后,双方“老死不相往来”。为此,90多岁的老祖父含恨而终。一个小小纠纷,毁了三代人的亲情。

  “到底什么样的公正,才是群众需要的呢?”这件事深深触动了黄志丽。从此,她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在黄志丽看来,法官如同医生,需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召唤社会道德回归,“既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要解开心结”。

  为此,黄志丽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剥洋葱”办案法。“遇到案件,不急着审判,先寻找到掩盖在语言文字下的真正矛盾与诉求,探寻矛盾出现的真正原因,为当事人提供多个解决途径。”

  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2年

  2011年,黄志丽承办一起分家析产案件。91岁的庄阿婆被女儿诉诸法庭。黄志丽不急着审理,而是立即赶到庄阿婆家,倾听她的心事。聊天中,黄志丽得知,老人育有8个子女,却无人与她同住,不久前还摔伤一只腿。

  黄志丽召集庄阿婆的子女,协商出了让各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她谈起自己母亲早逝,“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心路历程,慢慢感化了老人的子女。在黄志丽的建议下,几个子女安排了“敬老日程表”,轮流陪伴老母亲。这让老人很是感动:“黄法官,你这么费神为我安排养老的事,真不知该如何感谢。”

  “我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不过是卷起裤子、挽起袖子、弯下身子、放下面子,去做有些人不愿意做的难事、琐事。”面对褒奖,黄志丽如是说。

  “卷起裤子”不是难事,但十多年如一日的坚持,并不容易。19年来,她加班加点2600多天,相当于多工作7年多。2012年6月,全省首个以法官个人命名的工作室—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在南坑街道办事处成立,截至2014年8月,工作室共为群众答疑解难474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9件次,巡回办结案件94件,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505件。

  黄志丽同志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2年来,始终严格依法秉公办案。

  如今,黄志丽已是一个明星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十佳法官”等荣誉一度让她感到有些不适,看到宣传栏贴出自己的照片和事迹,都得低头走,生怕被认出来。

  (据《福建日报》)

  (来源: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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