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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记录能否扼制火车逃票?

2016年01月28日 09:29:14 来源: 新华网

资料图片

  潘润华

  近日,媒体报道乘火车逃票将被纳入社会失信记录,严重失信当事人将被联合惩戒,失信记录将提供给社会信用机构,失信人出行、信贷等社会活动将受到制约,引发网友热议。

  乘火车逃票问题由来已久且屡禁不止,一直是影响春运正常运作的“蛀虫”。伪造、涂改过期车票或伪造乘车减价凭证乘坐火车,无票乘车或买短坐长、借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等行为,往小看不过是铁道部门的一些经济损失,往大看却反应整体社会的道德滑坡。

  24日,2016年春运大幕正式拉开。在2016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明确表示,信用建设将成为今年春运工作的重点。

  其实,早在2014年9月北京铁路局就推出了“北京铁路局乘车诚信管理系统”,对不法乘车行为录入“北京铁路局乘车诚信管理系统”,并发放《无票乘车告知确认书》。在上海,2013年就将地铁逃票者身份信息纳入个人诚信体系。

  然而,逃票问题似乎并未因此得到有效缓解。

  从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1月21日,北京铁路局共计发出《无票乘车告知确认书》17534张、《动车组列车内吸烟告知确认书》42张,共查堵并移交公安部门利用挂失补乘车违法嫌疑人8人。推行500余天,已发出上万张确认书,意味着平均每天有30多起逃票行为发生。

  是什么原因令逃票行为仍然肆意妄为?一方面是个人利己主义作祟,贪图小利,另一方面是当前社会道德修养的缺失,以自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却忽视了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

  此外,相关部门惩戒力度不足也是逃票猖狂的原因之一。按规定,逃票者一旦被查获,只需补票并加收50%的票款,犯规成本低廉,导致逃票者心存侥幸,屡屡“知法犯法”。

  此次北京铁路局对严重失信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并将失信记录提供给社会信用机构,建立乘车诚信体系,将个人行为与诚信相关联,体现了一种行为约束,一种社会制约。逃票者会出于逃票行为对日后在出行、信贷等方面诸多限制因素而犹豫,这无形中增加了逃票者的犯规成本,一定程度上震慑逃票者,促使旅客自觉养成凭票乘车的良好习惯。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要真正实现诚信不能仅从诚信制度建设上下狠力,怎样实现民众道德自省自觉同样值得深思。 

【纠错】 [责任编辑: 黄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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