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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商鞅还存在哪些误读?
2016-01-18 08:03:33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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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自成

  电视剧《芈月传》的热播引发了民间不少对商鞅的评论。媒体上有《最黑不过“商君书”》、《警惕商鞅主义的幽灵》等不少评论。有的认为商鞅祸国殃民,是中国封建专制的总根源;有的说商鞅的思想就是民众不能太富的愚民政策,就是不至于饿死的饥民政策,愚民是商鞅思想的幽灵。到底什么是商鞅思想的糟粕,什么是商鞅思想的真精神,成了一笔糊涂账。

  “自汉以来,学者耻言商鞅”?

  事实上,商鞅死后,历史上一直有两种对商鞅的对立评价,这种论争已经持续了两千多年,大概还会持续很长时间。宋朝的大文豪苏轼在文学诗词上有极高造诣,但在商鞅评价上却开了一个极端评价的坏头。他声称“自汉以来,学者耻言商鞅”。其实这是故意罔顾事实。汉之刘向、刘歆,唐杜佑,宋裴骃、王安石等大学者对商鞅的评价都非常高;宋之后,尹桐阳、朱师辙、章太炎、严复、梁启超、麦孟华、常燕生、陈启天、吕思勉等大多数为《商君书》注释或为商鞅写传的学者,在批判商鞅的燔诗书等极端行为的同时,对商鞅给予很高的评价。如刘向说商君“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梁、麦、常等皆赞商鞅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司马迁虽然也批判商鞅“刻薄寡恩”,但对商鞅评价其实是最高的,直比三皇五帝的圣贤时代的用语,说商鞅的法治行之十年,“秦民大悦,乡邑大治”,苏轼为此攻击司马迁,说司马迁诉商鞅之功是一大罪。

  没有人否认商鞅思想中有许多阴暗的东西,如愚民、弱民、制民、燔诗书、禁文教、君权独占、什伍连坐、轻罪重罚、不告腰斩、严刑峻法等。但商鞅思想的主体,不是什么愚民的幽灵,专制的幽灵,商鞅思想的真精神,是反对人治、反对蒙昧、反对专制的法治精神。商鞅的改革也有重大局限,其思想有不少糟粕,但商鞅是中国历史上一位以身殉法的尽公不顾私的伟大政治家,其人格是伟大的,其思想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唯一的以法治国的思想遗产。

  《商君书》祸害最深的是毁商?

  现在批判商鞅的许多观点,不能客观公正地对商鞅的思想做出历史的评价,往往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比如,批判者言,《商君书》祸害最深的是毁商。商鞅采取了抑制商业的严厉打压政策,但是我们翻阅《商君书》,他明明把农商官定为“国之常官”。商是三大合法职业之一,甚至还把商列在官的前面,从来没有说过取消、消灭商业商人,甚至还在《垦令》中提出在军队中设立“军市”。军市禁止女子、游手好闲者进入,不能买卖粮食,但可让商人参加军品的生产和供给。这说明并无明令不能经营。商鞅的政策是把市利让给农民,减少商人与农民争利的机会。商鞅在农村地区限制商业,但对城市的商业没有明令限制。

  更重要的是,商鞅经济改革的重大措施,是允许土地私人买卖,这与取消市场的“计划经济”就更不搭边了。有些政策实际上也没有那么严格地实行,比如说《垦令》中有“废逆旅”(废除旅店),但实际上没有做到,如批评商鞅的司马迁所载,甚至在秦国荒僻的边界上也还有旅店的存在。从历史上看,秦国的商业实际上发展得相当好,战国时期的八大商人,有四个出在秦国。所以,说商鞅视商人为仇雠,自由商人几乎被消灭,可能有些过了。

  商鞅的“愚民”究竟是何意?

  “愚民”是最易用来全盘否定商鞅的一个话题,而且人们也很难对这种批判提出反对:难道商鞅没有愚民思想吗?难道愚民思想不应该批判吗?但这其实也是一个以偏概全的话题,对人们的误导也最大。确实,商鞅非常明确地提出要让民“愚”。这里的关键在于商鞅的愚民是何意?针对谁?是否反智?反什么智?

  “愚”这个概念,并不都是我们今天意义上的愚昧无知、傻笨蠢呆痴、百依百顺的奴才之意。商鞅的“愚”有三种不同内涵。

  第一,商鞅之“愚民”是不读书,没有文化的人,它的对立面是好礼乐诗书教化的儒生,所谓六虱亡国、国有十二者则亡,就是说的儒生。愚,就是让人不贵学、不知、不好学问(主要是不学儒家)、不擅游。这的确是让人愚昧无知,应该批判。但因此说商子反智就似是而非,不准确,因为智知,并非儒家独有,对法家、农家、兵家之智知,商鞅不但不反,而且大力提倡,并以法为学,以吏为师。

  第二,商鞅之“愚民”带有纯朴、务本(农)之意,针对的重点是秦国大量的“不愚之民”。秦国是当时文化落后的野蛮之国,没有几个读书人,不少是带有戎翟野蛮习气之民,商鞅说的“五民”(实际上有十多种)就是指这些人,这些人与愚民一样,不读书,不学四书五经,但不同之处在于这些人比愚民更愚,他们不务农不劳动,是一些褊急之民、狠刚之民、怠惰之民、费资之民、巧佞之民、花言巧语游手好闲之民、蛊惑之民、邪僻之民。因此,让这些“不愚之民”,从不劳动之民成为务农务本的“愚”民,虽有为统治者出谋之意,但也含有开明进化之意,不能完全否定。

  第三,商鞅之“愚民”,与“弱民”、“强民”、“制民”等概念一样,都与是否守法相关,守法即是愚民弱民,不守法就是强民。守法的“愚民”并非是今天我们说的那种唯官是从的奴才,愚民一方面在守法,另一方面也能依法自治,避祸就福,与官吏矛盾时,他们依法抗争,让吏不得非法扰民。

  商鞅的“愚民”,第一种有历史局限性,第二第三种在当时的秦国则有一定合理性进步性,不能一概而论。

  商鞅之法只治“邪民”?

  法治当然要制民,但商鞅之法并非只是塞民以法。商鞅提出弱民、制民、胜民的概念,主要目的是要使百姓守法,同时,商鞅也提出了利民、爱民的概念。法者,爱民之本,认为最好的爱民利民方式,莫过于以法律保护老百姓,凡是合法的,都应受到法律保护;利民爱民的思想也要通过法律制度实现,商鞅时代提出的军功、粮功,本质上都是利民的。与批判者指责商鞅饥民苦民害民残民愚民的虚拟推理和想象不同,司马迁说及商鞅变法与老百姓的关系时指出,秦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乡邑大治”,李斯认为“秦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百姓乐用”。

  商鞅之法既治邪民,也治邪官。有蛮横任性不受约束的权力,才会有唯唯诺诺唯官是从的愚民。为了打破官吏对百姓的蒙昧,商鞅的法治改革中,设计了许多环节来治邪官,比如《垦令》规定了公务及时处理,不得过夜,不给官吏以任私的时间;官吏的人数要少,减少官吏扰民的可能性,官吏不得随便到处公费游玩。还规定,要使天下吏民无不知法,这样,吏不敢以非法愚民,避免官吏以强权压迫百姓,大大减少了愚民产生的可能性。

  为何说商鞅的思想具有启蒙进化意义?

  愚民是一种文化蒙昧,而政治上最大的蒙昧就是人治。商鞅的变法也有开启文明之蒙的社会改革的内容,就是移风易俗,使秦民知男女之别、男子成年分立,改变父子兄弟共妻等落后习气。更重要的是,商鞅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政治启蒙家,打破了人治、权治、君治的蒙昧。

  第一、商鞅打破了君主专制独裁之蒙昧,第一次在政治制度设计上对君权进行约束:君主虽独有立法权,但立法应该以强国、利民、因循国情民情为原则,不得随意立法;君主有人事任命权,但不是君主随意任命官吏,只能论功依法任命,人事权被虚化;君主的行政权,下放到各级长官,国治断家王,断官强,断君弱,行政权被虚化;君主有司法权,但司法权由君主任命的各级法官法吏独立行使,司法权被虚化。这已经具有了初步的分权治理的框架。在商鞅的法治思想中,君主只是实行法治的工具,而不是法治的目的。

  第二、商鞅打破了贵族世袭的政治蒙昧,以事功主义开启平民政治、上下流动、机会平等、能力平等的大门。军功(武爵武任)、粮功(粟爵粟任)、政功(常官者迁,依法治理有功的官员应升迁)、告功(下级官员监督揭发上级官员违法有功者可代其职)等,使得下层的平民百姓普通士兵获得了凭本事、凭业绩升迁进入国家政治上层的机会。

  第三、商鞅打破了刑不上大夫贵族的蒙昧,开启了壹刑、刑无等级,卿相将军至庶民百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新气象。这种法律平等,包括功臣与平民平等,名人与普通人平等、行善与行恶平等、官民平等、富人与穷人平等。这些法律平等,有些内容如富人与穷人平等,已经超越了希腊民主制下的法律平等。

  (作者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阅读延伸

  历史上对商鞅的两种评价

  正面评价

  李斯: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

  司马迁:鞅去卫适秦,能明其术,强霸孝公,后世遵其法。

  刘向:夫商君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使民内急耕织之业以富国,外重战伐之赏以劝戎士。法令必行,内不私贵宠,外不偏疏远。是以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

  王安石:自古驱民在诚信,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负面评价

  司马迁: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

  《旧唐书》:威刑既衰,而酷吏为用,于是商鞅、李斯谲诈设矣。

  赵蕤:夫商鞅、申、韩之徒,贵尚谲诈,务行苛刻。废礼义之教,任刑名之数,不师古,始败俗伤化。此则伊尹、周召之罪人也。(陆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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