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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冰洋”的打假烦恼

2016年01月06日 08:20:15 来源: 人民政协报

对于上世纪80年代之前出生的老北京来说,打开瓶盖就呲呲冒着气泡的“北冰洋”汽水是他们难以忘怀的美味。然而,自2011年“北冰洋”品牌复出之后,这一品牌的掌舵人———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奇就一直为打假而苦恼。在1月5日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李奇呼吁完善立法,提高违法代价,让假冒山寨行为无处遁形。

会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李奇讲述了他的打假维权之路。李奇说,2011年从外资手中购回这一民族品牌后,他们花大力气对汽水的口味进行了研发,并对原有的包装玻璃瓶进行了精心修改设计,

很快得到了北京消费者的热捧。然而,就在2013年他们对包装瓶的外观申请专利时,却发现有一家在香港注册的企业克隆了他们的包装瓶在市场销售饮料,“这家企业用的瓶子和我们差别微乎其微,为此我们向法院申请维权”,李奇说,让他没想到的是,对方却反过来告他们的包装瓶是先使用后申请专利,违反相关法律程序。“我国专利保护的原则是谁申请谁受益,而不是谁原创谁受益,而且,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专利法对产品外观形状的保护细致到局部,但我国没有,比如这个瓶子,只要外观上跟我们差个几毫米都不算侵权。”李奇说,这让他们的维权在法律上迟迟得不到公正的结果。后来,“北冰洋”汽水在市场竞争中将这家企业同样包装的饮品挤出了北京市场。“但这家企业重新注册了一个牌子在外地市场销售,我们也没有办法。”李奇颇为无奈地说。

除了非法生产的企业,“北冰洋”汽水打假还要面对层出不穷的黑作坊。“我们汽水的瓶子是要回收的,一些没有生产资质的小作坊就把瓶子收集起来制作假冒伪劣的‘北冰洋’汽水”,李奇告诉记者,他曾跟着执法部门到这些小作坊看过,脏兮兮的屋子里乱七八糟地堆着空瓶子,看不见任何清洁消毒程序。在法律上,现场违法货值要达到5万元才能作为刑事判定依据,执法部门只能将这些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小作坊捣毁,捣毁一处,又冒出一处,至今这个问题依然没得到彻底解决。为此,在会上,李奇建议降低假冒伪劣行为的立案标准,加大刑事追责,同时还要建立大数据管控系统,重塑“尊重原创、抵制假冒”的价值观。

【纠错】 [责任编辑: 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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