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华委员建议依法科学监管高校专项经费  

2015年03月13日 14:20:4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白林)“高校办学经费使用,当年的预算经费必须当年完成支出,完不成支出的经费年底统一收归国库。特别是,经费拨付到位时间经常偏晚,导致高校为了如期完成支出,不得不突击花钱、重复投入,使专项经费的‘好钢’不能完全用到最需要的‘刀刃’上。”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师范大学副校长王长华说。

    王长华说,专项经费中对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条件建设的支出预算相对宽松,而教师培训费、专家讲课费、引进人才安置费和津贴等专门用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支出一般不允许列入预算。这就造成了专项经费只允许买硬件,很难用于软件和内涵建设的局面。

    另外,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要逐年递减,由此高校专项经费中的学术交流费、学术会议费、教师培训费、出国参加会议及进行交流费等安排受到了更加严格的限制。由于高校办学水平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对学术交流及会议费、培训费、出国费等支出的限制势必会制约学校的发展。

    王长华表示,如何既加强经费的规范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又能照顾到高校办学的特殊需要,不过度束缚高校的办学活力,是当前亟待破解的问题。

    他建议,按照年度预算和周期性预算相结合的模式管理高校办学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例如,可用年度预算管理一般性公共支出,用跨年度周期性预算管理专项经费支出,这样即可避免因短期行为对办学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由预算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符合高等学校办学实际需要的预算管理制度,给高校留有经费支配空间。

[责任编辑: 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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