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新观察: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

2015年03月12日 20:58:2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傅双琪 孟娜 倪元锦)12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透露了一个鲜明的信息:中国司法机关更加注重人权的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最高法工作报告专门有一部分关于“人权司法保障”的进展,包括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纠正冤假错案、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也在最高检工作报告里强调,检察机关加强了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加强了人权司法保障。

      “自责”和“底线”

    去年,中国法院再审改判了1317件刑事案件,纠正了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其中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18年后还其清白。目前法院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对错案的发生,周强说:“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他表示,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曹建明作报告时也强调:“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检察机关加大了审查把关力度,针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证据不足等问题加强监督。

    报告2015年的工作安排时,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词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全国人大代表马振川认为,“人权司法保障”不仅是个概念,从纠正错案做起,是实实在在保障人权。他建议,为更好地防止错案,法院和检察机关都应该加强对案件侦查过程和诉讼过程的监督,特别是强制措施的使用。

       “疑罪从无”和“宽严相济”

    2014年,中国法院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宣告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比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其无罪。

    周强说,法院坚持了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诉权、辩护权和申诉权。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坚持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8520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2218人,同比分别上升3.8%和1.6%;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3349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保障履职”和“良性互动”

    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也有新进展。去年最高法制定了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律师意见的办法,保障律师查询立案信息、查阅相关材料等权利,律师可直接向最高法法官当面陈述辩护意见,确保死刑复核案件的质量。

    周强在报告2015年工作重点时表示,最高法将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加快律师服务平台建设,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

    去年检察机关也努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认真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制定实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指定专门部门接待律师,严格规范重大贿赂案件律师会见,安排专门场所方便律师阅卷,认真审查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拒不纠正的,给予纪律处分并通报。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认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不能缺了律师,从最高法和最高检出台的积极保障措施可以看出这已是共识。现在需要的是进一步落实这些措施,扭转部分法官和检察官对律师执业的偏见。

[责任编辑: 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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