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宁:希望各方要遵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2015年03月07日 17:38:37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星期六)15时30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就“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法国欧洲时报记者]:

    去年11月,中美之间发表了有关抑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联合声明,但是在12月,我们发现在利马气候大会上中美之间依旧存在分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中美之间谈判最为艰苦的部分。请问陈部长,您认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大国应该如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还有就是今年底将在巴黎举办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请问中国政府对本届巴黎气变大会有什么新的期待?谢谢。

    [陈吉宁]:

    谢谢你的提问。气候变化谈判在国内是发改委牵头,但是我今天还是想利用这个机会谈谈我的一些认识。

    去年11月份,发布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我想这个声明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是中美两国在气候变化领域合作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在这个联合声明中明确写上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要考虑各自不同的国情,体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别。这个声明对推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进程和世界可持续发展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也注意到,在去年12月份的利马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谈判的分歧上仍然存在。中国在利马大会上再一次向全世界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姿态,以理性、务实、建设性的姿态与各方进行对话、沟通、协调,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等公约基本原则,为利马会议取得成功和推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如期达成协议作出了积极的重要贡献。

    目前,国际社会都在关心今年下半年的巴黎大会,我们希望各方要遵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集中围绕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等要素展开谈判,精诚合作,聚同化异,尽早达成共识,确保巴黎会议如期达成协议,不断强化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在这里,我也期待发达国家要进一步展现领导力,切实落实公约下率先减排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的义务,不断提高行动力度,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提振国际社会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和雄心。

[责任编辑: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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