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央民族歌舞团业务楼工程调整概算意见和要求,经国家民委委务会研究同意,批复调整中央民族歌舞团业务楼工程投资概算,调增投资申请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
批复要求,中央民族歌舞团要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要抓紧完善有关资料,抓紧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严格落实相关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