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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高效参与救灾工作

2015年10月23日 18:56:21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荣启涵)23日举行的民政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杨晓东介绍说,自2008年地震以来,社会力量逐渐成为我国救灾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协调联动、共同应对”的救灾工作格局。

  10月8日,民政部印发《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杨晓东表示,这是政府主管部门首次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纳入政府规范体系。

  “但目前,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仍存在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活动不规范等问题。”杨晓东说,要健全社会力量和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加强社会力量对彼此行动能力、资源差异的了解。

  据介绍,民政部将通过建立协调服务中心、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等多种方式,承担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组织协调、信息记录、行动评估等工作,并为统筹协调提供支持。旨在通过多项措施,解决社会救灾资源的重复、浪费和分配低效甚至缺乏公允的现象。

  针对意见中指出的,在紧急救援阶段,要突出救援效率,不提倡其他社会力量自行进入灾区。杨晓东表示,社会力量具有组织灵活、服务多样的特点,更应在灾后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阶段深入灾区,针对妇女、儿童及信教群众等提供个性化的帮助。这也有助于解决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缺乏持久性和一些救灾项目与政府职能重复的问题。

  关于意见中提出,要加快完善救灾捐赠导向机制,倡导以捐赠资金为主。杨晓东介绍,近年来救灾捐赠中,出现了物资和灾区需求不匹配,运输和清洗的成本较高、调运困难等状况。考虑到灾区实际情况,特别是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倡导以捐赠资金为主,同时赞许且不拒绝社会公众捐赠灾区需要的物资。“救灾捐赠可以是经常性的,可以在救灾的全过程、各阶段进行。”杨晓东说。

  对于灾后大量个人志愿者涌入灾区,爱心和公益理念值得肯定,但也需充分考虑自身能力和自我保障水平。“我们鼓励和引导个人志愿者加入灾区当地的社会组织,从而得到一定专业培训及协调服务保障,更好的发挥作用。”杨晓东说。

【纠错】 [责任编辑: 黄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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