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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发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协议》的决定

    2015年08月29日 21:45:32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协议》的决定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2014年10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华盛顿签署的《设立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协议》。

    [责任编辑: 王佳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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