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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让法律更有尊严

2015年08月16日 22:09:52 来源: 新华网

改革让法律更有尊严——敬畏法律 让法律“看得见、摸得着”

  新华网长春8月16日电(记者吴昊)经过一年的探索,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份之一的吉林省,亲历改革的办案法官、检察官表示,司法改革让法律“看得见、摸得着”,使法律更有尊严。

  敬畏法律 “司法理想”越来越近

  近日,吉林省检察院的一次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上,民事检察部的办案检察官围绕一起企业经济纠纷案中当事人可能遗漏的诉讼请求展开激烈辩论。争论得面红耳赤的承办检察官孙思嘉会后向记者透露,这类案件的细节问题以前办案中也遇到过,但没有像这次讨论得如此激烈。“说到底还是因为大家对法律更加敬畏了。”

  “签字时内心战战兢兢。”长春市九台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钱岩回忆起自己改革后在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文书上签字时的感受——刑事案‘人命关天’,稍有不慎就会出冤假错案。另外,办案时对案件政治、社会效果考虑不周、处理不慎,也会引发对当事人不好的社会效果。

  吉林省检察系统推行“大部制”改革重塑检察机制,旨在建立以主任检察官为核心,配备承办检察官、辅助人员的检察官办案组作为办案主体,非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可以由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拍板”的机制。案件文书由办案的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所有成员签字,终身负责。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二庭的年轻法官侯佳最近处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其中针对患者方的连续几条办案建议被采纳。“改革让审案者能断案,距离法律人心中的‘司法理想’越来越近。”

  敬畏法律不容“瑕疵” 司法尊严得到捍卫

  对法律的敬畏让不少司法人员养成“司法洁癖”——办案不容“瑕疵”。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吉林省检察院工作的刘志惠在此次员额制改革中“落榜”了。未进入员额的他目前作为检察辅助人员负责职务犯罪的辅助办案工作,提审时文字记录是他的工作之一。

  不久前经历的一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事故”让他记忆犹新:一个涉嫌职务犯罪的官员在提审时非常配合,主动交代了很多问题,但在庭审时全部翻供。“除了本人狡猾之外,检察机关的提审录音、录像确有一小段“瑕疵”让被告辩护律师发现了,现场的公诉检察官相当被动。“虽然我没参与该案,但这个‘事故’却给自己敲响了警钟——办案责任制容不得有任何瑕疵。”

  在吉林省检察院纪检督察处副处长孙晓菊看来,法律尊严需要严格、科学的监督机制来捍卫。改革后,非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可以由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拍板”——这是给检察官的一次大“放权”。“有权力就必须有监督,因此作为检察官‘督察’,必须‘未雨绸缪’、与时俱进,构建对检察官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孙晓菊说。

  伴随着吉林省检察系统的各项改革,孙晓菊所在的纪检督察处一年内就先后出台《检察人员与企业、商人关系行为规范》《监察专员工作规则》等专门针对改革后检察官权力变化,潜在的各种“风险点”的工作规则。

  让法律的尊严“看得见、摸得着”

  对“老赖”实施信用惩戒,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入刑法,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加快司法公开、建设电子法院,把审判全程“晒”出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看得见、摸得着”。

  3年前,家住吉林省白城市的企业主母洪良为规避支付一起经济纠纷案中由当地法院裁定付给拖欠施工方的20万元施工款,与妻子“协议”离婚,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但他的“妙计”终落空——当地法院裁定母洪良与妻子离婚属规避法律、逃避履行债务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吉林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启文告诉记者,法院一方面通过公布“老赖”个人信息,限制其乘坐高铁、航班及高消费来实施信用惩戒;另一方面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入刑法坚决制裁,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各级法院面临的判决、裁定后“执行难”的问题。

  吉林省法院系统以电子法院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司法公开和法院信息化建设,在全国省一级法院率先建成了覆盖全省的电子法院。缓解“立案难”“阅卷难”“会见难”问题,把诉讼、审判全程“晒”在网上,使审判全过程都能看得见、摸得着。

  日前,吉林省蛟河市的孙国栋通过该省首家试点的蛟河市法院网上立案平台,进行商业纠纷方面的民事诉讼,从接收网上立案申请,到导入内网系统、生成案号后移转送达法官,全程在网上1个小时以内完成。每一个界面都有相应的需要提交的文字材料、证据的提示、目录等。同时,案件双方也可以通过在线语音视频系统进行相互质证。“整个诉讼、审判的全程基本上都上网了,当事人怎能不心服口服?”孙国栋说。

【纠错】 [责任编辑: 黄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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