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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打拐来“拐卖”点击算不算营销闹剧

2015年06月19日 16:52:24 来源:羊城晚报

  前天,一条“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的微信在朋友圈激起起争议狂潮。“我是来自北京的承诺者,坚持人贩子死刑!”“我是来自湖南的承诺者,坚持人贩子死刑!”……数十万人以接力的方式支持处死人贩。

  正当人们为该不该处死人贩争得不可开交时,一条消息让争议大为失色。消息说,在这条关于人贩子消息页面最下方有一个推广链接:感谢某网站友情支持。点开链接会跳转到某婚恋网站的注册页面,每注册一个用户,该网站都为此付费。按100万承诺者的规模,会产生12.5万元的收益。“移动互联网”发出此文时,已有80余万人做出承诺。

  但这种“剧情”逆转仍然没有打消部分人的争议热情。在发现某网站借拐卖儿童进行营销的消息后面,多数人并没有怒火转向营销者,却还在意犹未尽地争论人贩该不该处死。

  一些网民认为,反正自己没看到某婚恋网站,估计大多数人一开始也不会将其跟婚恋网联系在一起;现在拐卖儿童量刑轻是客观事实,民意也如此反应,这个问题才是焦点;你看到的是营销,我们关注的是无数受到伤害的小孩……

  当某婚恋网站声称这是个别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启动了营销行为,并对相关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后,一位网民说:“这是一种智慧,那个员工你不要我要了。”

  人们对“该不该处死人贩”强烈争论和发现营销圈套后仍不愿转移话题,反映出当前拐卖儿童的严重性和恶劣性。就个体生命而言,被拐卖的儿童大多没有失去性命,似乎只是离开了原有的家庭。但对失去儿女的家庭来说,这无异于“天塌下来”。而且寻找子女将形成挥之不去的梦魇,可能造成一生的困扰。“生离”的悲痛应该就是支撑“处死人贩”观点的心理基础。

  “处死人贩”适时触及了人们早已积压在内心深处的痛切话题,给人们以宣泄心中怒火的机会,因此尽管有人发现自己中了营销圈套受到了愚弄,但还是把这种营销视为切中时弊的营销。

  在当今世界,新闻媒体中刊登广告已基本上被人们所接受。最近几年,在影视中植入广告也越来越多。为了自身生存和商业利润,媒体借助新闻吸引受众,从而把受众“转卖”给广告商,这与商家或网站通过制造热门话题来营销在形式上有相似之处。

  然而这种营销是有底线的。底线之一是要诚实。媒体不能把新闻与广告营销“无缝嫁接”,让受众分不清哪个是新闻哪个是广告。一些媒体利用新闻的客观真实性,“巧妙”地在新闻中植入广告,这就违背了新闻伦理。底线之二是不能利用严肃话题和悲痛事件营销,不能过度消费民意。底线之三是营销不能带有强迫性——“六十亿人看完都哭了,不转不是地球人”就是强迫营销的典型。

  按照不触碰营销底线的原则,某网站完全可以公开说明这是他们设置的公共议题,但这个网站却在如此沉重和沉痛的话题中鬼鬼祟祟地植入链接进行偷偷摸摸的营销,这就违背了诚实的原则,并有在严肃话题中消费民意的问题。这一问题普遍存在于街头“行为艺术”之中。 正因为这些问题,某网站就涉嫌借助拐卖儿童话题来“拐卖”点击。在沉重议题中耍这种花招,如果还不算营销闹剧,那么离闹剧也不远了。

【纠错】 [责任编辑: 姚润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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