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 > 正文

十年,写下精彩答卷 —西藏自治区非遗保护工作综述

2015年06月12日 09:42:26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唐卡、藏戏、藏香、藏药、格萨尔说唱……

    这些丰富多样、具有浓郁高原色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越来越被人熟知;这些历史的沉淀、传统文化的基因,也让大众近距离感受到了西藏文化的迷人魅力。

    这一切,得益于我区在更大范围内、更深层次上展开的保护工作。自2005年非遗保护工程启动以来,我区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 的战略目标,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在建立健全符合西藏实际、具有西藏特点的保护机制上做文章,在政府主 导、社会参与、形成合力上下功夫,我区非遗保护环境、保护基础、保护成果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活态传承”进入新时代

    今年4月初,噶玛噶赤画派“80后”画师洛追巴珠在自治区群艺馆举行了自己的画展,融合传统与创新的技法,鲜亮细腻的色彩笔调吸引了数百人前来参观。

    “看到这样的一批年轻人成长起来,我觉得西藏唐卡的继承、发展一片光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唐卡勉唐派传承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藏族美术专业教 授丹巴绕旦说,目前,全区能独立完成作品的唐卡画师已有1000多位,且年龄结构合理。二十七、八岁到三十七、八岁的年青一代成为人数最多、作品丰富的骨 干群体。

    除唐卡艺术外,非遗传承人遍及文学、音乐、舞蹈、医药等领域。这些人数众多、作品丰富的骨干群体,正推动着我区非遗的传承与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回想十年前,我们连有哪些非遗项目都不能完全掌握,更谈不上有效保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阿旺丹增介绍说,2005年,我区全面启动 非遗普查工作,12支非遗普查工作队走遍了全区120万平方公里土地,摸清了我区非遗的种类、数量与分布状况。与此同时,10年间,中央和自治区累计投入 1.3亿余元用于非遗保护。

    “传承人队伍建设是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核心之一,只有拥有了一批稳定的传承人队伍,非遗保护工作才有了支点。”阿旺丹增说。

    为进一步壮大我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示范带动相关项目活态传承和有效保护,10年间,我区先后命名了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三批自治区级非 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目前,格萨尔说唱艺人次仁占堆等68名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50名传承人入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我区基本形成了国家、区、地(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一批批传承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一个个国家和自治区级的非遗项目也节节开花。拉萨囊玛、拉孜堆谐、藏族天文历算等89项代表作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323项代表作入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藏戏、格萨尔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此外,藏族文化拉萨河流域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工作正在开展,吉隆沟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非遗保护有法可依

    2014年6月1日,对于我区广大民间文化传承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

    这一天,我区首部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正式颁布施行。至此,西藏成为我国第14个出台非遗地方性法规的省(市、区)。

    其实,10年间,我区在用规章制度为非遗事业保驾护航的路上从未停歇:

    2005年,印发《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2006年,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文化厅关于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县级名录建设的通知》;

    2010年,印发《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2012年,印发《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印发《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的意见》;

    ……

    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也正是我区非遗保护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从字里行间可以深刻感受到我区非遗保护实践的脉搏。

    为了使非遗保护具有法律效应,科学、全面、系统地抢救和保护现存的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我区启动了立法前期的相关工作。为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自治区文化厅严格按照前期调研、初稿起草、修改完善、调整补充四个阶段稳步推进,先后对5个地(市)30多个县及区外3个省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立法调研,向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基层文化工作者征求意见建议6次,梳理吸纳、修改完善法规条款近30条,并于2013年4月8日形 成《办法(送审稿)》。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区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处处长吉吉说,“只有在法制条件下,西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才能做到有法可依,确保保护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

    “《办法》中还就非遗如何进校园作出了具体规定,从今年开始,我们将积极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参加各类宣传交流和展演活动,让更多年轻人一起为这些古老的艺术‘添砖加瓦’。”阿旺丹增说。

    非遗项目走出深闺

    在一年一度的拉萨雪顿节里,除人山人海的展佛盛况,最热闹的恐怕就数在罗布林卡和宗角禄康公园进行的藏戏表演了。那几天,几支来自民间的藏戏队都会在这两个地方轮番表演自己的拿手戏。

    如同藏戏一般,全区74支县民间艺术团、近2000支业余文艺演出队和藏戏队从西藏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土壤中汲取营养,保护、继承和发展了民间戏剧、民间音乐、民间歌舞、民间曲艺、民间文学等众多西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

    “他们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和各种传统节庆等,认真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等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和展示活动,活动规模不断扩大,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阿旺丹增介绍说。

    为进一步增强非遗保护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10年来,全区各地市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民间歌舞艺术资源,利用现代舞台艺术手段不断发展 和创新民间歌舞品种,大力推进文化品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日喀则市拉孜县的堆谐《飞弦踏春》在继承传统艺术形式的基础上,经过不断创新和包装,从田间 地头走上了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的大舞台,出访了澳大利亚等国家,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反响。根据山南地区琼结县久河乡卓舞打造的舞蹈《雅砻春潮》,连续参加 了“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舞蹈展演”、“第五届CCTV电视舞蹈大赛”,赴台湾参加了“守望精神家园——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取得了巨大成功。

    此外,我区还结合非遗资源分布和保护现状,坚持因地制宜、因类制宜,分类统筹保护,命名了113处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4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 示范基地、12个自治区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扶持各类传承活动开展。藏药、唐卡、藏香等国家级项目顺应市场需求,积极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文化 内涵和艺术价值,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目前,全区已涌现出了拉萨娘热乡民族风情园、娘热乡民间艺术团、雪巴拉姆藏戏队、拉萨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西 藏唐卡画院等一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出、展示为主的龙头文化企业。

    十年征程,步步精彩。展望未来,我们坚信,重新焕发旺盛生命力的“西藏非遗”将在更广阔的舞台上“活”起来。(冯骥)

【纠错】 [责任编辑: 安措 ]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

相关稿件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000134320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