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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超级低俗屠夫”真面目:不择手段侮辱烈士、 民警

2015年05月28日 06:49:07 来源: 新华社发布

2014年9月,吴淦为“声援”个别“维权”人士,将一张戴有警察帽子的狗的照片发到网上,并利用民警名字的谐音,发帖称“晚上8点,全民戏犬”,对北京市昌平区一名民警进行人格侮辱。

有多次违法记录,离婚案拒不应诉

在吴淦的出生地、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说起吴淦违法被拘留的事,乡亲们并没有感到太大的意外。村里一名年轻人对记者表示:“吴淦在网上的言行太过分,迟早会出事。我们还听说,他之前就有过多次违法记录。”

对这一说法,记者从公安机关得到证实:2008年至2010年,吴淦曾因伪造证件、无证驾驶和扰乱公共秩序,先后3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村里一位姓林的老人说,吴淦1972年2月出生,1990年离开村里去厦门当兵。吴淦的战友兼同事、厦门航空港安检护卫部工作人员王某介绍,1992年,他们一同复员到厦门航空港安检护卫部。“吴淦在办公室工作,干些打杂的事。”

谈到吴淦的工作表现,受访的前同事们评价差不多:能说会道,喜欢发牢骚,经常在公司的内网发帖,用低俗的语言发泄不满;在内网还发表过一部“黄色小说”,也是以低俗内容为主;平时工作吊儿郎当,几次差点被开除。

2007年,吴淦突然从单位辞职,原因不明,但同事们分析可能与吴淦离婚有关。“他经常不着家,前妻发现他有外遇,跟他闹离婚,经过双方亲戚朋友的劝阻才和好,但后来还是离婚了。”

在离婚协议中,其中一项是夫妻的共同房产归吴淦,吴淦支付前妻25万元。吴淦卖掉房子后却不辞而别,带着所有的卖房款去了广西阳朔。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2007年1月,吴淦的前妻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吴淦拒不应诉;同年7月,法院在吴淦缺席的情况下判决离婚。

“他的前妻是他中学同学,1998年结婚,一直在家带孩子照顾家。吴淦丢下她一个人,她身无分文,又没有地方住,真的是非常可怜。我们都看不过去,觉得吴淦太不地道了。”一位前同事介绍。

2008年,已经离职的吴淦又回了一趟厦门。“当时,他认为公司应该给他发一笔钱,但是按照公司制度规定,这个要求纯属无理。吴淦拿不到钱,就租了一部车,架着喇叭在公司楼下骂人,我们就报了警。”一位前同事介绍。

“吴淦除了骂人,还利用公司主要领导名字的谐音,写了很低俗的几个字,做成大字报到处张贴。”处理此案的一位民警对此印象深刻,“我们接警赶到现场的时候,吴淦已经跑了,我们在电话里对他进行了教育。”

还有许多网友质疑,吴淦并非律师,但却打着“律师”的旗号四处“维权”。记者调查获知,2006年至2009年,吴淦在广西阳朔生活,曾干过房产中介,也跟他人合作开过工厂,都不是很成功。2009年,吴淦随现任妻子到北京生活。2014年,吴淦被“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聘为行政助理,但是并没有律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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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冯文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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