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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堵“偏门” “非行政许可审批”退出历史舞台

2015年05月14日 19:36:08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4日电(记者华春雨)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标志着“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概念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专家表示,这也意味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曾经长期存在、亟待清理规范的“偏门”被堵住。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简而言之,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种管理行为。

  而非行政许可的概念,则来源于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8月印发的《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该文件使用了“非行政许可”这个名称,依据文件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当时主要是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一些政府部门通过部门规章、红头文件等形式,先后设定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类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却具有行政许可性质。

  国务院审改办新闻发言人李章泽表示,与行政许可相比,这些非行政许可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设立的依据层次比较低;二是设立的程序不规范、不严格。

  “比较普遍的情况是,部门走走内部程序,发个红头文件,就搞了个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李章泽说,“在这种情况下,非行政许可越来越成为面目不清的‘灰色地带’,大量边减边增的行政审批事项就是从这个‘灰色地带’冒出来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简政放权的重大举措,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另一方面,设立依据不清、设立程序不严的非行政许可事项存在,直接导致很多不规范的行政行为,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有悖于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在政府行为中是一个迫切需要清理和规范的“偏门”。

  专家表示,以前我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时会出现“回潮”和边减边增的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的部门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之外自行设定了一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因为行政许可的设定规定得很严格,新设行政许可不是容易的事情,一些部门就设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现在我们下决心把这个‘偏门’堵住。”李章泽说。

  根据国务院此次印发的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又有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被取消,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李章泽表示,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一定对每一个人有直接的影响,但民之所望就是施政所向,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就是为民简政放权,让社会公众更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责任编辑: 王佳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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